168庄主与佃户(一更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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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周平顺十四年,八月十七。

从化县衙鼓声响,震惊从化乃至广州府的三姐弟杀主家的案子升堂。

一早,县衙门口,人上人海,摩肩接踵。

城外的佃户,几乎空巢而出,站在县衙外等着开堂。

沈翼坐在前堂。

案子脉路理得清楚,徐家三姐弟跪在公堂上,问什么答什么,没有迟疑和欺瞒。

张柳氏盗窃也供认不讳,案件相关的陆通化的也当场认了强/奸罪。

沈翼判张柳氏,知情不报、偷盗巨额财物、扰乱衙门办案、逃逸,四罪并罚,依律坐监四年。

判陆通化坐监十年。

判徐秋喜杀人行凶成立,斩立决。

徐鹏鹏和徐飞飞两个孩子,一个不满九岁,一个刚满七岁,不予判刑,但勒令终生没有衙门令文,不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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