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(1 / 2)
日志上写:【三月初九,捕快晏小追与罪妖阿回往京都。
巳时一刻出途州城门,太阳挺大,山雀告知前方山路十分太平,我回说好,并给一粒果子道谢。
雀叼不动,不要。
阿回一直在车里看书,书是《游霞记事》,是途州府内的地志。
我看话本《巨兔闹新春》。
午时一刻吃饭,我吃菌子,阿回喝药汤,都吃完了。
阿回没见过菌子,他吓死。
我开玩笑,他又吓死。
继续上路,道旁有山樱,花瓣落到地上,来年长新芽。】
妖怪捕快们写日志,主要是为了给在千妖司里干活的人类,和要借调日志查案的捕快看的。
只是妖怪不讲究什么文句通顺整齐,有的连人字都不会写,干脆在日志里每页都印上自己的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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