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节(1 / 2)
前些年洪坤听人说港城那边日子好过,便带着洪四去了深市,别看洪四长得瘦小,水性却极好,而他那时也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,于是两人硬是靠着游水游到了港城。
只是他们一穷二白的,在港城又没有户口,刚开始只能打了段时间的黑工,那老板见他们是黑户,便总是克扣他们。洪坤受不了这个气,便干脆和洪四一起加入了当地的帮派,成了混**的一员。
因为他敢拼敢打,倒是在帮派里混出了点名头,过了几年还算风光的日子。可惜大半年前,他在一次帮派火拼中被人砍断了左手。失了一只手的他,显然不再适合在帮派里那种整天打打杀杀的地方继续混日子了。
而洪四本来就生得瘦小,打架也不怎么行,以前全靠洪坤照顾,才能在帮派里待得下去,没了洪坤这个靠山,他的日子也艰难了起来。
这样一来,洪坤便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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