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页(1 / 2)

加入书签

一个案子变成了两个,甚至中间还有被简穆延申出的「半个」。寿郡王府状告简穆伤人的案子,白县令可以审,但是简穆状告周枫的案子,白县令接了状纸和证物,却只能封存——齐律疏议上规定「奸官私婢者,杖九十」,然而宗室成员犯罪的案件,必须交由宗正寺处理。

由于简穆打人和简穆状告周枫的案子相关联,白县令十分谨慎地没有当堂判罚,而是先行将简穆收监。

简穆被带下堂时看了一眼悬在高案上方的牌匾,一时觉得「秦镜高悬」四个赤色大字无比刺眼。

齐律疏议上明文写着「皇家戚属,理弘尊敬」,对殴打宗室成员的案件,根据宗室成员和皇家的远近、受伤轻重、凶手使用手段的不同做了明文规定,简穆一个时辰前查看律书时才注意到,殴打宗室成员的条款前竟然没有「无故」二字。

作者有话说: 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书页/目录